1. 英國對執行中的進口鋼產品保障措施進行調整
2022年7月1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英國代表團于2022年6月23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英國國際貿易大臣決定對正在執行中的進口鋼產品(Certain Steel Products)進行調整,具體調整結果如下:(1)對6、7、12、16和17類產品自2022年7月1日起繼續延長保障措施兩年,到2024年6月30日為止。(2)對1、2、4、5、13、19、20、21、25、26類產品,維持保障措施的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不變。(3)自2022年7月1日起,所有15種產品類別的關稅配額分攤,見原文鏈接附表1和附表2。(4)對第4、5和19類產品,依據已發布的HMRC貿易數據,配額已修正。(5)在第1類和第13類產品中,先前分配給俄羅斯和白俄羅斯的配額被重新分配給所有其他國家,分配比例基于2021進口數據。(6)基于2021年7月至12月的進口數據,對發展中成員國豁免清單進行了更新。非豁免的發展中國家最新清單見原文鏈接附表3。(7)英國國際貿易大臣還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暫停對烏克蘭的保障措施兩年。案件涉及英國稅號7208 10 00、7209 15 00、7210 20 00、7210 70 80、7209 18 99、7208 51 20、7214 30 00、7214 20 00、7222 11 11、7221 00 10、7213 10 00、7216 31 10、7306 30 41、7306 61 10、7305 11 00、7306 11 10和7217 10 10等項下的鋼產品。
2.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耐腐蝕鋼板第一次雙反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終裁
2022年7月1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國大陸、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耐腐蝕鋼板(Corrosion-Resistant Steel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對進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國大陸、韓國的耐腐蝕鋼板作出第一次補貼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根據終裁結果,本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繼續有效。在該項裁定中,5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
3. 美國對鋁箔啟動反規避自主調查
2022年7月1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鋁箔(Aluminum Foil)啟動反規避自主調查,審查原產于中國的鋁箔材料(鋁箔及鋁箔量規產品)是否經由韓國和泰國組裝或加工為成品再出口至美國以規避現行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涉案產品為鋁箔厚度小于等于0.2毫米,大于25磅的鋁箔卷,不包括用紙、紙板、塑料或類似的背襯材料在鋁箔單面或雙面支撐的鋁箔,以及蝕刻的電容器鋁箔和切割成型的鋁箔。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7607.11.3000、7607.11.6000、7607.11.9030、7607.11.9060、7607.11.9090和7607.19.6000項下的產品以及稅號7606.11.3060、7606.11.6000、7606.12.3045、7606.12.3055、7606.12.3090、7606.12.6000、7606.91.3090、7606.91.6080、7606.92.3090和7606.92.6080項下的部分產品。
4. 越南對涉華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
2022年7月15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1403/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丙烯薄膜塑料制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期中復審終裁,決定調整部分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調整后的稅率如下,中國為9.45%~23.71%(稅率詳見附表)、馬來西亞為18.87%~23.42%、泰國為17.30%~20.35%。措施自公告發布5日起生效。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3920.20.10和3920.20.91。
5. 美國對羥基乙叉二膦酸作出第一次雙反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7月1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羥基乙叉二膦酸(1-Hydroxyethylidene-1, 1-Diphosphonic Acid)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67.66%~167.58%的傾銷幅度和以2.40%~54.11%的補貼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涉案企業的詳細傾銷幅度和補貼幅度分別見附表1(美國發布羥基乙叉二膦酸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結果)和附表2(美國發布羥基乙叉二膦酸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結果)。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2931.90.9043項下的產品以及稅號2811.19.6090、2811.19.6190、2931.39.0018、2931.90.9041和2931.90.9051項下的部分產品。
6. 土耳其對華無縫鋼管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7月9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2/19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中國生產商/出口商征收反傾銷稅,其中,大冶市新冶特鋼有限責任公司(Hubei Xinyegang Special Tube Co., Ltd.)、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Hubei Xinyegang Steel Co., Ltd.)、山東海鑫達石油機械有限公司(Shandong Haixinda Petroleum Machinery Co., Ltd.)、山東匯通工業制造有限公司(Shandong Huitong Industrial Co., Ltd.)、江蘇常寶鋼管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bao Steel Tube Co., Ltd.)、聊城市日通鋼管有限公司(Liaocheng Ritong Steel Co., Ltd.)、山東中正鋼管制造有限公司(Shandong Zhongzheng Steel Pipe Manufacturing Co., Ltd.)和天津天鋼石油專用管制造有限公司(TianJin TianGang Special Petroleum Pipe Manufacture Co., Ltd.)適用55美元/噸的反傾銷稅,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適用75美元/噸的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本案涉及土耳其稅號7304.19.10.00.11、7304.19.10.00.12、7304.31.20.10.00、7304.31.20.90.00、7304.31.80.10.00、7304.31.80.90.00、7304.39.82.10.00、7304.39.82.90.00、7304.51.10.00.00、7304.51.81.10.00、7304.51.81.90.00、7304.51.89.10.00、7304.51.89.90.00、7304.59.30.00.00、7304.59.82.90.00、7304.90.00.10.00和7304.90.00.90.00項下的產品,但不包括鑄鐵制鋼管。
7. 土耳其對涉華鋼絲繩和鋼纜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7月9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2/20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和俄羅斯的鋼絲繩和鋼纜(包括封閉式繩索)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中國和俄羅斯涉案產品均征收500美元/噸的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7312.10.81.00.00、7312.10.83.00.00、7312.10.85.00.00、7312.10.89.00.00和7312.10.98.00.00。
8. 美國對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啟動情勢變遷復審調查
2022年7月1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應美國生產商Home Products International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floor-standing, metal-top ironing tables and certain parts)啟動情勢變遷復審調查并作出初裁,初步裁定終止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9403.20.0011(該稅號于2003年7月1日前為9403.20.0010)和9403.90.8040項下的產品。
9. 巴西對華鎂顆粒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7月19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發布2022年第366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鎂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鎂顆粒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8104.30.00和8104.90.00。本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0. 美國ITC發布對電子蠟燭產品及其組件的337部分終裁
2022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特定電子蠟燭產品及其組件(Certain Electronic Candle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調查編碼:337-TA-1195)作出337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撤回初裁(RID)進行復審并確認,即申請方未能滿足美國國內產業地位的經濟要求,因此本案缺席被告不存在侵權。
11. 美國ITC發布對移動電子設備的337部分終裁
2022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特定移動電子設備(Certain Mobile Electronic Devices,調查編碼:337-TA-1312)作出337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5)不予復審,即部分同意申請方的修改,一是修改被指控產品的簡明語言描述,從而包括聯想品牌的智能手機,二是為滿足國內行業要求,撤回申請中關于申請方依賴蘋果國內活動的主張;同時否決申請方將修改為依賴聯想美國國內活動的主張。
12. 美國ITC發布對電子鍛煉系統、固定自行車及其部件和下游產品的337部分終裁
2022年7月1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特定電子鍛煉系統、固定自行車及其部件和下游產品(Certain Electronic Exercise Systems, Stationary Bicy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Including Same,調查編碼:337-TA-1305)作出337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6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復審,即基于和解,終止本案全部調查。
13. 美國ITC正式對旋轉3-D激光雷達設備及其組件和包含該設備的傳感系統啟動337調查
2022年7月1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旋轉3-D激光雷達設備及其組件和包含該設備的傳感系統(Certain Rotating 3-D Lidar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Sensing System Containing the Same)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