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國對曲別針發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2022年9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曲別針(Paper Clips)發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中國涉案產品發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2年10月3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2年11月10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2. 美國對不銹鋼板材和帶材發起第四次雙反日落復審調查
2022年9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不銹鋼板材和帶材(Stainless Steel Sheet and Strip)發起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韓國的不銹鋼板材和帶材發起第四次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上述國家/地區涉案產品發起第四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2年10月3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2年11月10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3. 美國對冷凍和罐裝暖水蝦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9月6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印度、泰國和越南的冷凍和罐裝暖水蝦(Frozen and Canned Warmwater Shrimp)作出第三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傾銷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112.81%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印度涉案產品的傾銷以110.90%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泰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5.34%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越南涉案產品的傾銷以25.76%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0306.17.00.03、0306.17.00.06、0306.17.00.09、0306.17.00.12、0306.17.00.15、0306.17.00.18、0306.17.00.21、0306.17.00.24、0306.17.00.27、0306.17.00.40、1605.21.10.30和1605.29.10.10項下的產品。
4. 韓國不對涉華氫氧化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2022年8月31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第2022-165號公告稱,決定不對原產于中國和澳大利亞的氫氧化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韓國貿易委員會將繼續對中國和澳大利亞氫氧化鋁反傾銷案進行調查,韓國企劃財政部將依據韓國貿易委員會的終裁建議決定是否實施反傾銷措施。
5. 越南對華H型鋼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8月31日,越南工貿部發布2022年8月19日作出的第1640/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H型鋼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22.09%~33.51%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附表),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6. 印度延期發布對涉華光伏電池及組件終裁
2022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接收到財政部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的關于批準延期發布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終裁的辦公備忘錄,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
7. 印度對華鋁合金車輪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
2022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鍛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Cast Aluminium Alloy Wheel or Alloy Road wheels(ARW)]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修改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對經由出口商中信戴卡集團出口的5家生產商,將其反傾銷稅從0.08美元/千克提高至1.073美元/千克,詳見附表(印度對華鋁合金車輪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結果表)。涉案產品為直徑12 英寸至24英寸,無論是否附配件,用于機動車輛的鍛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公路車輪(ARW),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7087000項下產品。
8. 巴基斯坦對涉華聚酯長絲紗線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2022年8月24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第46/2015/NTC/PFY/SSR/2022號公告稱,應巴基斯坦企業Gatron Industries Limited和Rupali Polyester Limited于2022年6月3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紗線(Polyester Filament Yarn)反傾銷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應中國出口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Hengyi Petrochemical Co., Ltd.)于2022年7月15日提交的申請,對該案啟動情勢變遷復審調查,重新審查涉案企業的反傾銷稅。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稅號5402.3300、5402.4700和5402.6200項下的產品,但不包括彩色聚酯長絲紗線(Colored Yarn)和全拉伸絲(Fully Drawn Yarn)。本案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對除彩色聚酯長絲紗線和全拉伸絲之外的聚酯長絲紗線持續有效。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外,復審終裁結果預計將于12個月內作出。
9. 巴基斯坦對華鍍鋅卷板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2年8月31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第37/2015/NTC/GCS/SSR-I/2021號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厚度介于0.15毫米和2.75毫米之間、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鍍鋅卷板(Galvanized Steel Coils/Sheets of thickness ranging from 0.15 mm to 2.75 mm and of a width of 600mm or more)繼續征收6.09%~40.47%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附表),措施自2022年2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號為7210.4110、7210.4190、7210.4990、7212.3010、7212.3090、7225.9200和7226.9900。
10. 烏克蘭終止對進口奶酪保障措施調查
2022年9月3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依據2022年8月31日第SP-533/2022/441-01號決議,決定終止對進口奶酪保障措施調查,不實施保障措施。涉案產品的烏克蘭稅號為0406 30 31 00、0406 30 39 00、0406 30 90 00、0406 90 23 00、0406 90 25 00、0406 90 32 00、0406 90 78 00、0406 90 86 00、0406 90 89 00、0406 90 92 00、0406 90 99 10。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1. 烏克蘭終止對進口鑿巖工具保障措施調查
2022年9月3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依據2022年8月31日第SP-534/2022/441-01號決議,決定終止對進口鑿巖工具保障措施調查,不實施保障措施。涉案產品的烏克蘭稅號為8207 13 00 00和8207 19 90 00。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